訂 房 說 明
【預約訂房辦法】
1.欲訂房者,請瀏覽【房型介紹】選擇房型後,按【我要預約】進入預約頁面輸入資料下單。
2.當您完成線上預約後,我們會儘快回e-mail給您確認是否有房。如有空房,mail裡會附上【刷卡連結及ATM匯款的帳戶】給您,請您儘速擇一使用線上刷卡、或ATM轉帳匯入房款,先搶先贏、提高訂房成功率;當您完成刷卡或匯款手續後即為訂房成功,我們於確認收到您的付款後,即為您確認保留房間! (在未完成刷卡或ATM匯入房款之前,皆不算訂房成功)。
備註:
1.若您找不到我們寄過去的e-mail,可以檢視一下信件是否被歸入到您的垃圾信件匣。
2.若是收不到E-mail,您也可以回到本站點擊【訂單查詢】,輸入您於下訂單時,所設定的帳號密碼,就可以查詢到最新訂單狀態;若我們是回覆您有房,就可以在此查詢的頁面看到匯訂的刷卡連結或是ATM付款帳號!
3.若您想預約之當日已無房,我們也會回覆告知已無房,請您改訂他日或另選其它房型。
【平日、假日定義】 .
*平日定義: 週日~週四
*假日定義: 週五~週六,注意!不含國定假日!
*國定假日請另外詢價
【進退房時間】
進房時間:下午15:00以後;最晚保留時間:若無法於21:00時入住煩請與民宿連絡。
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
【服務內容】 .
皆無附贈早餐。 .
每房皆可無線上網服務。
【注意事項】 .
本民宿無刷卡服務,住房及所有消費皆以現金結帳,不便之處尚請見諒。 .
禁止攜帶寵物、禁止於房內烹煮任何食物。 .
室內全面禁止吸煙、嚼檳榔。 .
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,並請於外出時鎖上房門以策安全;如有遺失恕不負責。 .
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以供登記,並請繳清餘款。 .
貴客外出時,請將房間燈火熄滅,電器用品關閉。 .
房客退房後,如房間內之設施有損壞或遺失,照市價賠償。
【取消訂房、延期入住相關說明】
◆如需辦理退訂退款,每筆將扣除手續費 NT$100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!
1.農曆春節期間,訂房確認後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。
2.依交通部觀光旅遊局法規:訂房後,若因故需延期,最晚請於住房日之五天前提出,以便延期作業,延期期限三個月,延期以一次為限(亦可將訂金轉讓親友)。
3.如遇颱風、地震……等天災,屬不可抗力或個人因素,當日無法如期前來者,可保留訂金至訂房日起6個月內(限更改一次,恕不接受退款)。
確認訂房付訖訂金後,因故欲退房者,則依交通部觀光局之民宿訂房相關條例辦理如下:
(每筆退款民宿酌收手續費$100元整)。
1.於預訂住宿日前14日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
2.於預訂住宿日10至13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70%
3.於預訂住宿日7至9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
4.於預訂住宿日4至6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40%
5.於預訂住宿日2至3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30%
6.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20%
7.於預訂住宿日當日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1.欲訂房者,請瀏覽【房型介紹】選擇房型後,按【我要預約】進入預約頁面輸入資料下單。
2.當您完成線上預約後,我們會儘快回e-mail給您確認是否有房。如有空房,mail裡會附上【刷卡連結及ATM匯款的帳戶】給您,請您儘速擇一使用線上刷卡、或ATM轉帳匯入房款,先搶先贏、提高訂房成功率;當您完成刷卡或匯款手續後即為訂房成功,我們於確認收到您的付款後,即為您確認保留房間! (在未完成刷卡或ATM匯入房款之前,皆不算訂房成功)。
備註:
1.若您找不到我們寄過去的e-mail,可以檢視一下信件是否被歸入到您的垃圾信件匣。
2.若是收不到E-mail,您也可以回到本站點擊【訂單查詢】,輸入您於下訂單時,所設定的帳號密碼,就可以查詢到最新訂單狀態;若我們是回覆您有房,就可以在此查詢的頁面看到匯訂的刷卡連結或是ATM付款帳號!
3.若您想預約之當日已無房,我們也會回覆告知已無房,請您改訂他日或另選其它房型。
【平日、假日定義】 .
*平日定義: 週日~週四
*假日定義: 週五~週六,注意!不含國定假日!
*國定假日請另外詢價
【進退房時間】
進房時間:下午15:00以後;最晚保留時間:若無法於21:00時入住煩請與民宿連絡。
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
【服務內容】 .
皆無附贈早餐。 .
每房皆可無線上網服務。
【注意事項】 .
本民宿無刷卡服務,住房及所有消費皆以現金結帳,不便之處尚請見諒。 .
禁止攜帶寵物、禁止於房內烹煮任何食物。 .
室內全面禁止吸煙、嚼檳榔。 .
個人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,並請於外出時鎖上房門以策安全;如有遺失恕不負責。 .
入住時請出示身分證件以供登記,並請繳清餘款。 .
貴客外出時,請將房間燈火熄滅,電器用品關閉。 .
房客退房後,如房間內之設施有損壞或遺失,照市價賠償。
【取消訂房、延期入住相關說明】
◆如需辦理退訂退款,每筆將扣除手續費 NT$100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!
1.農曆春節期間,訂房確認後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。
2.依交通部觀光旅遊局法規:訂房後,若因故需延期,最晚請於住房日之五天前提出,以便延期作業,延期期限三個月,延期以一次為限(亦可將訂金轉讓親友)。
3.如遇颱風、地震……等天災,屬不可抗力或個人因素,當日無法如期前來者,可保留訂金至訂房日起6個月內(限更改一次,恕不接受退款)。
確認訂房付訖訂金後,因故欲退房者,則依交通部觀光局之民宿訂房相關條例辦理如下:
(每筆退款民宿酌收手續費$100元整)。
1.於預訂住宿日前14日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
2.於預訂住宿日10至13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70%
3.於預訂住宿日7至9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
4.於預訂住宿日4至6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40%
5.於預訂住宿日2至3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30%
6.於預訂住宿日1日前退訂者,退還已付訂金之20%
7.於預訂住宿日當日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